根据集团《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总队2015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总队认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效能大检查工作。
2015年9月28日至29日,由分管安全副总队长曹承立、纪委书记刘文华带领检查小组,赶赴安徽省太湖及休宁项目工地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了太湖、休宁两个项目部的现场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项目地应急预案及救援演练、安全自查自纠、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及临时工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作业区用电安全及人员作业防护用品佩戴等工作情况。针对两个地勘项目均位于山区腹地,且路段均曾出现山体滑坡现象,行车难度较大的交通安全问题,检查组要求项目部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同时各项目部技术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的弦,按规定和流程完成各类生产作业。
针对相关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组从施工规范性、工作效能建设、项目费用管理、公务接待等多方面进行了检查,认为项目部能够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运作,施工生产有序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基本受控。
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促进了项目施工安全效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