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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编辑日期:2024-09-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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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对部分办公用房及仓库实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1:该房产位于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9号中瑞大厦A座,8-10层三层,总建筑面积为2979.43㎡。8层现有863.17㎡,9层和10层均为1058.13㎡,可分别承租的办公面积约为50㎡-1058㎡不等。此房产为安徽总队所有,无权属纠纷,房产经过精装修,设备设施齐全,部分办公室配备有办公桌椅,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房产2:该房产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315号地质队小区,可用于办公或仓储等,面积20~400㎡不等,此房产为安徽总队所有,无权属纠纷,部分办公室配备有办公桌椅,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二、承租用途与对象

房产1承租用途为办公,房产2承租用途为办公或仓储。承租对象为正规法人单位、合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淫秽、吸毒、赌博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活动,不租赁给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招租条件

1.房产租赁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可按季度、半年、年或一次性支付,采取先付后用方式。

2.根据相关评估情况确定承租价格,具体可面议。

3.在安全性、诚信度等相关因素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出价高者为承租方。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在缴纳房租方面信用良好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5.不得新建、改建或擅自改变场地及房屋布局,在租赁期间办公、仓储需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需要进行装修的,不得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可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四、联系须知

1.意向承租人如需查看房屋现状,可联系我方人员陪同前往现场查看。

2.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33号4号楼105室,联系人:王经理,电话:18656010220。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