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表公告,《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推荐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正文如下(全文详见附录) :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域地质勘查工作中在道路保建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与管理、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活用于在陆域开展的地质勤查工作,其他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在日期的有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90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005钻井液材料规范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959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
GB 14500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5989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869生活垃圾卫生地埋 处理技术规范
GB/T 0078国体矿产院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EJ 275铀矿地质斯查安全生产规程
EJ/T 995放射性矿 产资源坑探规程
EJ/ T 1052放制性矿产资源钻探规程
EJ/T 1070铀矿岩矿心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质勘查gological sarvey and misetal explorstion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是中的资源供给。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以及其他生产生活需要。运用地球科学理论和相关技术。方法、手段。对本客观地质体或矿产资源进行调查、勘查、监测
测试。评价、科学研究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行为或过程。
3.2
绿色地质勘查绿色勘查 intnizine enfroramentel lapacta of field operatlons in geological survey andinersi eryioraton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设备等,在地质勘查各方面和全过程中避免、减少或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质勒查目的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新勒查模式。
4 总则
4.1目的任务
在地质勒查工作中,通过合理选择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法、手段和设备等,在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实施管控,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前提下,实现对生态环境扰动最小化,推动地质勘查高质量发展。
4.2基本原则
4.2.1 秉承健康安全绿色理念。地质勘查全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保护和人身健康安全。
4.2.2科技引领绿色勘查。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工艺和设备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有效酸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及持续时间。
4.2.3坚持综合勘查。依据勘查工作各阶段、多矿种综合评价要求,统筹规划和优化勘查设计,对主矿种外的共、伴生矿种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避免重复勘查对生态环境的二次影响。
4.2.4坚持因地制直。基于勘查区植被覆盖情况,自然修复能力等差异情况,采用适宜的勘查手段、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分类实施绿色勘查。
4.3 基本要求
4.3.1依法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且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等管理规定。
4.3.2编制地质勘查设计前, 应就地质勘查工作部署对水、大气、声,土壤、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和人文遗迹等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环境保护、环境修复措施,编制经费预算,作为绿色勘查内容体现在勘查设计中,可以单独成章,也可以融入到相关章节。绿色勘查内容参见附录A.
4.3.3地质勘查工作实施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绿色勘查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草握绿色勘查要求。地质勘查施工前,应对拟施工的道路和场地原始地形地貌拍摄照片或视频留存。
4.3.4地质助查工作实施中,开展的绿色勘查应保留相关记录。新修道路、驻地及探矿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应按附录B中表B.1填写登记表:钻探工程施工,应按附录B中表B.2填写登记表;探槽、浅井等工程施工,可参照附录B中表B.2填写登记表。必要时,可拍摄绿色勘查施工照片、视频等资料保存。绿色勘查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5地质勘查工作施工后,应按照地质勘查设计中绿色勘查内容要求,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对己恢复的道路和场地可拍摄照片、视频等资料留存,在勘查报告中进行绿色勘查总结,可以单独成章,也可以融入到相关章节。绿色勘查总结参见附录C.
4.3.6地质勘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标准,采取相应的事故(事件)预防与控制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
4.3.7地质勘查单位在整个地质勘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与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鼓励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所在勘查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4.3.8环境修复工作完成后,地质勘查单位应组织绿色勘查初步验收,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验收。绿色勘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参见附录D.
4.3.9地质勘查单位应对其因开展勘查工作受影响的区域内生态环境修复负主要责任,其他相关方负连带责任。
5 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
5.1道路施工
5.1.1地质勘查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 村道、居民区通道及农耕道等,确因工作需要而又无道路时,需征求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居民的同意后,进行道路修建。在确保安全通行的条件下,应控制新修道路规格,并兼顾后续勘查开采阶段应用及当地杜会经济发展需要。
5.1.2道路修建要规划最佳行车路线, 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条件下,对环境敏感目标(如珍稀动物栖息地)采取避让措施,尽可能避开植被生长区,选择扰动小的季节和地段施工。
5.1.3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及野生动物的扰动,在居民区附近不应夜向作业。
5.1.4 应选用尾气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柴油机,井定期维护保养。
5.1.5应采取修筑截排水沟、挡墙、覆盖篷布、围挡等措施。预防因施工可能引发的水士流失、崩墙、滑城等地质夫害。
5.1.6 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挖损、占用土地的面积。草地、林地和耕地应进行表土剥离,耕地表土剥高厚度般不少于30cm;剥离的表土应选择适宜的场地进行堆存,并采取围挡等措施维系土壤质量,以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5.1.7在植被覆盖区施工时,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应按适宜的厚度、形状和大小进行人工利离,并保留足够的护根腐植土:剥离的草皮采用平铺、叠置或支架望空等方式,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植土的临时存放场,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对扰动范围内的树木必要时进行移植。
5.1.8对施工和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应采取喷雾、酒水、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5.2 场地平整
5.2.1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 探矿工程施工场地的选择,应优先避开耕地和林地。场地平整范围应满足安全施工、表土堆放的需要。减少开挖量,力求挖填平衡,控制场地占用面积。以钻代糟的浅层取样钻,一般不需要平整场地。
5.2.2钻探场地, 应依据现场地形条件和工作需要。对钻探设备、附属设施、材料物资、临建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优化功能分区。其中,附属设施中的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水池或泥浆池,废浆池等)可不与钻进施工场地在同一场地布置。当设计多个钻孔在同区城同时施工时,宣布置一套共用的钻井液循环系统。
5.2.3 坑探,浅井、槽探场地,应根据需要进行布置和功能分区,一般不设临建设施。
5.2.4 场地平整应挖高填低,平整压实,截、按水良好,切填方边坡及渣土场均应做好工程栏挡,且预防崩理、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剥离物按以下方式处置:
a) 草地、林地等植被覆盖较多的场地。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按适宜的厚度、形状和大小进行人工剥高,并保留足够的护根腐植士:剥离的草皮采用平铺、叠置或支架架空等方式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植士的临时存放场,并适时进行酒水养护;能移植的林木植被,应移植用于复绿。开挖出的土石装袋到筑边坡,有序淮放,
b) 植被覆盖较少的志场地,应尽可能避让植被,对无法证让的植被。参照a)进行人工剥离和养护。
c) 耕地、园地等有作物覆盖的场地。耕作层、覆土层及适宜复垦的壤士层,应集中收集存放管理,作为恢复复土。
d)碎石流区、基岩裸据区及风减砂等无植被覆盖的场地。开挖出的上石装砌研筑边坡,有序堆放。确保堆填稳定。外运的土石指定位置规范存放,减少开挖土石压占破坏及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火害的发生。
5.25浅井施工场地平整范围,应以工程开挖外径和井口施工设备安效、安全操作及开挖士石的堆放占地最小面积进行控制,一般为井口开挖线外延 5m—8m范围。其中,井口外3m—5m为施工设备设施安装及施工操作区,5m—8m范围为开挖土石的临时堆放区。特殊情况下开挖线外延范围可近当放宽。
6 驻地建设与管理
6.1驻地建设
6.1.1项目驻地宣优先就近租用当地民居或公共建筑物。新建项目驻地,应综合考虑安全、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选择在基础稳定,周边藏,排水良好, 无地质灾害及洪涝安全隐患、对环境影有较小的区域进行建设。
6.1.2应控制驻地占地面积。合理成划布局项目驻地工作区和生活区。生活区相关配套设施应齐全,保持安全、卫生、整活。临建设施宜基桩架空建设。
6.2驻地管理
6.2.1项目驻地应明确绿色勘查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规范设置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等标示牌。
6.2.2优先采用公用电网,确需自行发电的应采用低噪音和低污染物挂放的发电设备。
6.2.3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就近垃圾处理地,进行公其垃圾处理,远离公共垃圾处理地的厨余垃圾可就地掩埋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应回收处置:自建厕所应远离水源,防止水环境污染。
6.2.4工作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CB 50869要求处置,确保驻地人身、环境安全。
6.2.5野外原位测试应控制测试过程中试剂对职境造成的影响。
7 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及重砂测量
7.1地质测量
7.1.1在满足地质工作日的和质量的情况下,作业点和作业路线应避开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必须穿行此区域时,开车不应鸣笛,行起不应向出现的野生动物投挥石块、恐吓,在、追逐和伤害;不应采摘,踩踏珍稀野生殖物。
7.1.2作业时产生的废纸,金属、玻璃、塑料袋(瓶),包装袋等垃圾和废电池。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来带回驻地,按规定分类处置,避免污染水、土坑壤和大气环境。
7.1.3穿行工作区城时,有道路的,车辆应在道路上行驶;没有通路的,车辆应尽量避开植被行驶;人员穿行茂密山林时。尽量避免砍伐树本,同行人应走同一条道路;穿越农作物种植区或果画时,不得随意踩踏和采摘果实。
7.2地球物理勘探
7.2.1宜采用见进的轻型物探设备议器和探测方法;当使用重型设备时,应尽可能控制扰动范围。视情况选择容易恢复的地段作业。
7.2.2物探仪器设备的安装和测量点、 线的布设,应尽可能合理避让草地,林地、耕地及动物栖息地等。
7.2.3电法测量中应选用尾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低噪音的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井定期维护保养。鼓励使用清洁动力系统。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应防止油料跑、滴、冒、洞、泼酒等情况的发生,有条件的铺设防渗材料进行隔离;当发生油料泄漏情况时,应按照勘查设计和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运输车辆和汽(柴)油机噪声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时,应安装消声装置;废旧电池应回收处理,
7.2.4人工地震应根据地表通行条件和勘查目的优先选择可控震源,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并炮震源,避免或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使用可控震源时,原则上作业后车辆应原路返回,在植被覆盖区,应在震动平板与地面之间加软垫,减轻对植被的破坏:使用并炮震源时,按GB 12950执行。 在重要设施、民房、水源地、鱼类生物养殖塘等地区,应做好防范工作,尽可能减少对地面震动、噪声、放射性物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废炸药箱、废炮线、废油漆桶、废电瓶、标志桩、纸屑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或特殊处理对检波器埋设坑和激发井进行回填恢复。
7.2.5 放射性测量时,在植被覆盖区应尽量选择秋季时节作业;标准源应按照放射性相关标准妥善管理。
7.3 地球化学勘探
7.3.1地球化学勘探,应根据设计采样点的土壤发育程度和植被生长等具体情况,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合理选择对环境扰动小的采样方法(如岩石地球化学样采用浅层取样钻)和采样工具;采样点应尽量避开植被生长点,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采样坑;无法避开时,应预先揭层并移开植被,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采样坑,并恢复植被。
7.3.2地电化学测量除满足7.3. 1要求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应回收处理。
7.4遥感地质调查
低空航拍选择合适的时段进行,尽可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刺激:遥感地面验证工作参照7.1的要求。
7.5 重砂测量
重砂测量除满足7.3.1要求外,样品淘洗时避免或减少对水源造成污染:在坡积层的洼地、谷口、谷底,残坡积层的腐植层以下取样时,应先揭层并移开植被,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采样坑,并恢复植被。
8 槽探、 浅井及坑探
8.1 探槽施工
8.1.1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前提下,应控制探槽施工规格,并鼓励采用以浅钻代替槽探技术,减少对土地和植被的扰动。
8.1.2 探槽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施工两种方式。交通方便,不需新修施工运输道路的地段,可采用机械化施工;交通不便、植被茂密的地段,可采用人工开挖施工,以避免修路及机械施工造成土地、植被景观的破坏。
8.1.3 开挖探槽产生的岩土,应采用可降解编织袋装袋,依次堆码于探槽两侧2m~ 5m范围的较平缓稳定区域,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确保堆填边坡稳定。探槽上方禁止堆放土石,预防形成滑塌或坡面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8.1.4探槽施工应按自上而下顺序开挖,并做好沟槽边坡安全曾控,按规定放坡,及时清除坡体上的松散土石,不稳定边坡应进行临时支护处理,预防滑塌安全事故。
8.1.5处于斜坡汇水面大或易受洪水冲刷的探槽工程,在槽头上部修筑截水沟,预防构槽及其开挖土石遭受洪流冲蚀,形成泥石流灾害。
8.1.6探槽经地质观测、编录及采样、验收等工作结束后,不需保留的探槽,应按照规定顺序自下而上进行回填压实。
8.2浅井施工
8.2.1浅井分为小圆井和方井。一般深度大于等于3m、岩石硬度小于4级的浅井,宜采用人工开挖,并对不稳定并壁进行临时支护。岩石硬度大,人工开挖困难的浅井。可采用风动凿岩、小药量松动爆破或静态爆破等机械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施工震动,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2.2深度大于3m的浅井,可参照建筑施工人工挖孔桩的相关施工设备及技术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开挖施工。按人工挖孔桩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井壁坍塌、有毒有害气体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8.2.3开挖的岩士装袋,按顺序规范堆码于井口外3m—8m的较平缓稳定区城,避免任意堆放形成泥石流灾害及增加土地植被的压占破坏面积,
8.2.4浅井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护栏和警戒围栏,警示标志。不施工时,井口必须进行安全覆盖。防止坠落事故。井口施工操作区应铺设防滑及防渗材料。
8.2.5浅井经地质观测,编录及采样、验收等工作结束后,不需保留的浅井,应按照规定项序自下面上进行回填压实。
8.3坑道施工
8.3.1在满足坑道运输和地质勘查目的条件下,应控制坑道施工断面规格;非机械化掘进和短坑。可参照槽探工程进行防护处理;采用机械化掘进的巷道应做好各类切填方边坡及开挖巷道支护管理,确保稳定。
8.3.2 坑口开挖边坡,场地平整挖填边坡及土石堆场边坡等,应做好支护处理及地面截,排水工作。预防削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8.3.3坑道爆破施工, 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避免爆破震动对巷道围岩造成破坏和诱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周边建筑物基础沉降等环境问题,
8.3.4 坑道施工挖出的土石应集中规范堆放,陡坡场地应采取坡脚防护和拦挡措施,土石堆放地应尽量避让冲沟、河流影响区域,减少施工压占及防止形成滑坡、坍塌及泥石流等。
8.3.5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液应通过排水沟、沉淀池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外排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井府合GB 8978 要求。
8.3.6 油料存放和使用场地及易被油料、废浆、废水污染区域的地面和存储坑池、沟槽等地。应铺设防渗材料,厚度小于等于3m,预防施工油科及浆液泄漏污染;对废油、废液必须集中存放管理。可回收利用的按规定处置。
8.3.7施工废科、生新垃圾等需分类存储管理,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8.3.8坑道工中须做好通风,控制扬尘。爆破钻孔采用湿式凿岩,井内爆破后应酒水扑尘及通风,预防粉尘污染及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的伤害,
8.3.9施工现场不应想烧油类物质,化学物及秸杆、杂物等产生烟尘、废气污染物品。
8.3.10施工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装置或场地修建隔音设施(隔音墙等),施工噪声应符合CG8 3096要求。
8.3.11坑探达到探矿目的并结束编录采样工作后,应撒走所有效备,物底清除污染物。及时封闭坑道口,并设立警示牌,避免是成地下水污染等环境影响和安全事故。
9 钻探(钻井)
9.1固体矿产钻孔施工
9.1.1钻孔施工应选用技术性能先进、可靠,节能、环保,易于搬运、安装和拆卸,占地面积小的设备。设备运输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对于钻探设备难以进入的地区宜选用模块化便携式或履带自行式设备,减少新建道路能建。
9.1.2钻孔施工应采用先进合理的钻进工艺。在满足地质目的的前提下,宜采用定向钻进技术,实现“一基多孔、一孔多支”,减少设备搬迁;采用液动冲击回转钻进、多工艺空气钻进等提高钻进效率,减少作业时间。
9.1.3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截、排水沟,确保场地不积水和免遭洪水冲刷。机场边坡应确保稳定,坡体上无松数士石。对不稳定边坡应进行支护处理,预防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9.1.4在植被覆盖区(草地、林地及耕地)钻探施工时,人行、运输通道、操作场地和油料存放库应架设木板或铁丝网等防滑,防压设施,有条件时架设钢网。防滑钢网依据场地面积组合铺设,单片钢网规格宜为长X宽x厚-2.00uX1.00mX0.05m.
9.1.5施工操作场地、 材料物资存放场地等地面应铺设厚度大于等于3m的防渗土工布隔离。油料存放地、循环沟、浆液池、垃圾池等易发生渗漏污染的表面,应采用防涉土工布一膜一布或两膜一布的土工布,厚度大于等于5mm)或高密度聚乙烨(HDPE)土工膜作防渗铺垫进行防渗处理,预防渗漏污染。
9.1.6钻井液循环系统宜采用移动式泥浆箱及管道, 尽量避免现场开挖;若需开挖时,其容积应按钻孔设计深度进行计算,不宜小于钻孔容积的2信,底部应铺设防渗材科进行防滞处理。
9.1.7钻孔施工循环液使用泥浆时,应采用无固相或低固相的优质环保浆液。钻井液材料及处理剂应符合CB/T 5005 的规定,应优先使用钠膨润土。
9.1.8施工过程中发现井内严重漏失和施工现场周边泉点的木质、水量、颜色有变化时,应分析原因,确认漏失层(段),并采用环保材料堵漏或下入套管等方法进行封堵。当发现井内涌水时,应对钻孔中接触的承压水进行控制,防止浪费和不同含水层间的交叉污染。
9.1.9钻孔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应尽量循环利用,对外排放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符合GB 8978要求。防止对土壤和地表(下)水造成污染。
9.1.10钻孔施工中产生的沉渣,废浆应设置专用存储落,经沉淀和固化处理后,符合标准的就地填埋未达到标准级无法现场处置的需外运处理,严禁直接向外排放。
9.1.11施工中产生的废料。生活垃圾。钻孔渣土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分类存储。回收利用,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现场处置及外运。
9.1.12施工设备使用柴油、汽油动力设备,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及排气管道伸出场外,废气排放符合CB3096要浓。施工现场不应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密度气的油类物质、化学物品及其他物料。
9.1.13在居民区,动物养殖区、野生动物析息地等附近施工,施工噪音符合 GB 3096要求, 夜间22点后停止作业,
9.1.14钻孔终孔后应按照相关设计做好封孔工作。确保封孔质量,以快复地下水环境或减轻钻孔施工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扰动影响,
9.1.15放射性矿产(铀矿等)探矿工程施工按EJ/T | 1052. EJ/T995. EJ 275. EJT 1070等标准执行。
9.2油气钻井施工
9.2.1应采用先进的新型钻探施工设备和钻井施工工艺,设备工况应良好,新度系数大于0.25 (8钟以内)。设备防护与安全设施应齐全、动力传递效率较高、噪音小
9.2.2 钻井液循环系统能够满足不同井段对排量,钻井液性能维护与钻井液储备的要求,应有二级以上网控系统。
9.2.3钻井施工宜采用牙轮钻头空气潜孔锤、气举反循环双层管或三层管等技术工艺,钻进循环为空气、清水成环保泥浆。鼓励采用平台井、多分支井等钻井方式,提高钻井效率,减少井台数量和钻井占地面积,凝轻钻井作业对地表的扰动。
9.2.4钻井废水储环利用,固废采用不落地工艺收集无害化处置后实现资源化利用。优先使用水基泥浆,通过水基泥浆废水处理装置,实现钻井废水废液无害处理。钻井施工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应建档分类管理,并清洁化、无害化处置,处置率应达到100。
9.2.5在表层宜使用空气钻或清水钻进,分段固井的方法,避免钻井液。泥浆和地表水接触,有效防止地表水污染。
9.2.6表层钻进过程中采用空气钻或清水钻进。避免井液、水泥浆和地表水按触,有效防止地表水污染。泥浆采用泥浆罐(箱)及管道循环,使用泥浆不落地技术。钻井过程中,同步使用振动师、除砂器、除混器和离心机四级圈控净化系统,清除劣质固相。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9.2.7压裂过程中选用活性水清洁压裂液, 环保型防膨剂技术,有效保护环境;采用井台工厂化压裂,实现压裂返排液重复利用,节约压裂用水。如若有未回收利用的或不能利用的剩余压裂废水,需运至专门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9.2.8 钻井施工中产生的沉渣、废浆处置按照9. 1.10要求进行。
9.2.9施工中产生的废料、 生活垃圾等固体发物的处置按照9.1.11要求进行。
9.2.10施工使用柴油、汽油动力设备及现场排放烟尘、废气的管理按理91. 12要求进行。
9.2.11在居民区、 动物养殖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附近施工时按照9.1.13要求进行。
9.2.12需要封孔的钻井终井后的封井工作 按照9.1.14要求进行;无需封孔的按油气完井规范执行。
9.3地热钻井施工
9.3.1钻井技术工艺应先进合理,施工高效。优质、安全,环保,宜采用牙轮钻头空气潜孔锤估进、气举反循环等先进第工技术工艺。
9.3.2浅部钻井采用气举反循环施工处进行降压试验工作中,应及时向井内补充钻井浆液或清水,预防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周边区城的地下水位下降,泉眼干枯及引发地面沉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
9.3.3钻井浆液循环系统应安现除渣装置。浆液出口安装防喷别。浆液经处理后循环利用。
9.3.4施工中应预防井内泥浆漏失,钻进中如发现井内泥浆严重漏失或涌水。应及时采用环保材料堵漏或下入套管等方法进行封堵。需固井的井段。按设计要求及时固开,减轻钻井施工及抽水试验工作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对环境造成扰动破坏。
9 3.5降压试验的地热本及自溢井热水排放应采取相应的导流或封闭处理措施,防止热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9.3.6采用风动潜孔锤或气举反循环等不易产生粉尘的钻井技术工艺,应采用湿式性业成采取井口扑尘措施,防止粉企污染。
9.3.7钻井施工中产生的沉渣、废浆处置按照9.1.10要求进行,
9.3.8施工中产性的废料。生活垃圾。钻井渣土等固体废物的处置按照9.1.11要求进行。
9.3.9施工使用柴油、汽油动力设备及现场排放烟尘、废气的管理按照9.1.12要求进行。
9.3.10在居民区,动物养殖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附近施工时按照9.1.13要求进行。
9.3.11钻井终井的封井工作按照9.1.14要求进行。
10 环境修复
10.1清理
10.1.1勘查工作结束后, 应及时撒除施工场地和项目驻地的设备、不再使用的临建房屋及水电管线等各项设施,回收各种宣传牌、标示牌、警示牌、防滑防压网,清理干净场地内的土石、固体废物及垃圾。
10.1.2施工现场清理出的固体废物,应按照GB 18599规定处置;项目驻地及现场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应按照GB 50869规定处置;放射性废物应按照GB 14500规定处置。对现场不能处置的有毒有害废物应外运至专业场所进行处理。
10.2复原
10.2.1新建道路一 般应根据勘查设计中环境修复措施的要求恢复至原地形地貌,难以恢复原貌的地段复原时,应按勘查设计中恢复至环境修复措施中的场地平面标高,尽可能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能复绿的地段,应满足复垦复绿的要求,场地平整不应产生新的挖损和压占破坏:对采用浇灌混凝土等方式进行硬化的临时道路,应对混凝土进行拆除和清运(并按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并采取深翻、松土、覆土等方式进行地形地貌恢复;对能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道路,经与当地居民协商可不复原。
10.2.2项目驻地和探槽、浅井、钻孔(钻井)施工产生的坑,井、池、沟等,用开挖堆放的土石进行分层回填,按后挖的土石先填,先挖的土石后填的顺序进行回填并夯实底部基岩碎石,再回填平整底士,应回填至勘查设计中环境修复措施的场地平面标高。斜坡沟槽回填时,应分段进行,自下而上用袋装土石依次堆码回填,避免产生滑动及洪水冲蚀,必要时做好围挡措施。
10.2.3坑道回填坑口应封闭, 防止人畜进入。
10.3覆土
10.3.1新造道路及场地复原后,应将开挖前的表土均匀的覆盖在底土之上,草地覆土厚度为20cm—30cm林地及料地覆土厚度为30cm—50cm;对土层较薄或者土层为砂土、粘士等情况的表土层,有条件的可采取培士及增施有机肥等方式进行改良,增加土壤的养分和活力,确保覆土厚度及土质能满足植被正常生长需要。
10.3.2仅压占但未受到挖损、污染的场地。可采取深理、松土、培士等方式使表土达到复量要求。
10.4复垦复绿
10.4.1耕地,园地复型采月深翻、松士及覆土换填等方法对耕地进行复垦,复垦后耕地坡度和有效土层厚度及土壤质量应满足当地农作物耕种条件,并移交土地使用人自行耕作及管理。
10.4.2林地复绿
移植的林木应全部回植;未成话的担进行补植。无法移植的应种植,新种植的林本应结合当地气候环境条件,选择造宜的品种,种植的坑穴规格及其施工等应符合林木种植相关标准楼求。
10.4.3草地置绿剥离的草皮应全部覆植。 应将原剥离的根系覆植土铺垫在覆盖的表土后,再将剥离养护的植被依次紧凑铺平复植,自然修复能力弱的地区,植被覆植后应适当浇水养护,确保与开挖前状态一致,种植的草皮应确保成活。应选择适应当地季节白然生长的、与周边植被环境相协调的优良草种进行培植。自然修复能力弱的地区,草种播撒后应覆盖适当厚度的表土,同时酒水保持潮湿,必要时用可降解的塑料薄膜加以盖。
附录:《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全文PDF http://gi.mnr.gov.cn/202101/P0202101075489127613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