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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总队顺利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

编辑日期:2008-03-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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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总队已于在2005年2月28日取得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我单位接到安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后,在总队领导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认真抓紧落实。经总队安全科的努力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迅速整理好了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应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于2月底将全部资料上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该局严格审查,符合延期条件,一次性通过我总队申请,顺利地再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总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运行和总队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证。     几年来,总队一直坚持“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在2007年集团安全工作会议后,总队认真落实集团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要求,健全了各类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总队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