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4”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二、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主题
2001年12月4日,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意义
1、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2、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让“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使现代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3、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这一形式来引起广大公民对社会法律环境的关注,提高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感,从而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全国法制宣传日标志介绍
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