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面对新时代新变化新考验,必须深刻认识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多次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科学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特点,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从国家长治久安、地区长远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视角,来看待信访制度、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最大优势,深入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抓信访工作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
强化宗旨意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专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通道,努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按照“及时”和“就地”的要求,妥善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风险意识,不断增强预防化解能力。信访是社会矛盾最直接、最全面、最具体的反映。2016年总书记就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完善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重大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做好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变上访为下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要针对重点领域问题和重点利益群体问题,集中力量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理清症结根源,综合精准施策,限期挂图作战,依法妥善化解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抓信访。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根本方向。《条例》要求“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必须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好访前依法引导、访中依法办理、访后依法处置“三步法”。要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维护权益的途径,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逐步由“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复查复核等规定要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高度自觉。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充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努力构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强化首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织密织牢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基层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网络。(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奇飞云)